忍了三週, 終於等到拿回我的訂金支票, 存進銀行後, 才將我忍了整個暑假的鳥氣貼出. 各位還記得我暑假前寫的二篇有關我租屋的文章, rmsp:House Rental 和 My home in missoula嗎?
一開始像是蜜月期, 一切看起來都好的不行, 實際上, 暑假開始一個半月後就開始走下坡, 很多原本我不引以為意的小事開始累積, 到了七月底, 因為她不准我開前門燈, 說是浪費電, 又說市府不准半夜亮燈, 而且鄰居會抗議, 又說Missoula很安全, 不需要開燈, 總之這件事算是我的忍耐上限. 從此我不再和她說話, 因為我每晚回家都是摸黑找把手開門, 而且開始把貴重物品放在衣櫥裡, 每晚房門上鎖, 半夜不上廁所, 因此睡得不安穩, 因為一點點聲音都會讓我驚醒, 讓我很不高興, 但是也只好忍耐, 心想再二個月就可以回家了.
結果爆發點還是無法避免. 九月初, 她看到我把我的紙箱放在她的紙箱旁邊後告訴我, 所有的回收 (紙箱, 玻璃罐, 雜誌報紙) 要我自己拿去回收處丟, 結果隔天我就發現她拿了自己的紙箱去丟, 留下我的紙箱, 我很不爽, 同樣要跑一趟, 有需要這麼自私嗎? 加上那天去上課的時候, 得知班上同學半夜房子遭盜, 所有的電腦, 相機, 鏡頭, 腳架等貴重物品全部遭竊, 而且當時同學和他室友都在二樓睡覺, 貴重東西放在一樓的全沒了. 這件事讓我心很毛, 所以當天傍晚下課回到家, 我決定找房東談談. 我跟她說我同學的事, 所以我希望在最後五週的這段期間內我可以開前門燈, 起碼讓我心安一點 (我的房租應該有包含電費吧).
結果口角因此開始, 她要我半夜二點去外面看看有誰家的前燈是亮著, 又重覆之前那套說詞, 又說我住她家這麼久都不幫忙做家務事, 除草, 只洗自己的碗盤 . . . Can you believe that? 事實是, 家務事和除草應該是屋主的責任, 我剛搬進去的時候房子就不是乾淨整潔, 我住這麼久也不見她打掃屋內, 她走過必留痕跡, 我沒有義務替她收拾殘局. 何況, 我通常都會順手將她放在水槽裡的碗盤洗起 (她都將髒碗盤放進洗碗機幾天, 滿了才洗, 常常我得打開洗碗機, 忍受那噁心的味道, 取出某一樣廚房用具, 手洗後我才能用), 每次我用過廚房, 都會把Counter top/Stove top 擦乾淨, what more do you want? 她自己用過廚房都不收拾, 光是看Counter top 你就知道她用了甚麼東西, 胡椒粉, 鹽巴, 糖或是麵包屑, 而且常常讓東西放到發霉好幾天, 都還不見她丟掉或清洗 (有發霉的麵包, 有放了數天長霉的咖啡機, 冰箱裡有放了數天開始有味道的牛排或是發霉的檸檬片).
洗衣間也是, 她去過甚麼地方你都可以猜的出來, 因為地上都是沙子, 灰屑, 連她抖過衣服後, 掉下來的線頭, 或是從乾衣機裡拿出衣服後, 掉在地上的柔軟紙, 她都不會順手撿起, 你可以想像我是光腳丫子踩在那地板上洗衣服嗎? 垃圾可以堆積到四五包放在後院 (蒼蠅亂飛, 半夜被狗咬破袋子, 垃圾滿地, 當然我不清理), 從此我不把垃圾拿去後院, 我放在屋內, 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她卻抱怨我把垃圾放在她的"竹子地板"上, 奇怪了, 你如果喜歡垃圾放在後院被狗咬, 你不會順手把垃圾拿到後院嗎? 何況你如果那麼珍惜你的竹子地板, 你就不會穿著三寸細跟高跟鞋在室內走動, 把地板弄的坑坑疤疤的); 不常煮飯, 卻愛上好市多, 冷凍庫塞滿滿 (我都覺得門都關不緊, 而且冷凍物品都不夠冰凍), 我看她丟到垃圾桶的食物, 比她吃下去的多.
當我們一來一往的爭吵時, 她說我孩子氣, 雞蛋裡挑骨頭, 我則是瞪大眼看著她, 一副不可置信也不置與否的樣子, 跟她這種人, 多說無益, 因為我們的生活水平不一樣. 她最後撂下一句話, 你想繼續住, 就要恢復以往還是朋友的情況 (我心想, 你在開玩笑吧), 不然你可以搬走. 我說, 你把我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和訂金還我, 我就搬. 於是當天晚上(9/11週五)我馬上全部打包, 立即打電話給旅館和班上同學 (好在我上輩子有燒香, 有二位同學目前住的地方還有空屋), 週六下午下課後, 找了二位男同學幫我搬家, 然後回去舊屋打掃 (看到舊屋主留下我已經給她的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支票, 紙條說訂金支票二週後會再寄給我), 週六晚上就和新房東的女兒和同是住在那裡的一位男同學, 一起受邀到屋主女兒朋友家用晚餐, Had a wonderful night!!
我其實早就應該搬家了, 忍耐那麼久, 細胞死很多, 還是不能避免搬家, 那我實在應該早點搬, 日子也好過一點 (感謝各位忍受我的抱怨, 實在是因為過去四個月的鳥氣無處發洩, 我猜也是因為過的不開心, 不太有心情更新文章).
新屋主的地很大, 同一塊地上屋主自己另外又蓋了一間獨棟房子自己夫妻兩住, 原本買的那棟給女兒住, 在車庫上又加蓋一個房間, 所以總共有三間房出租給攝影學生, 而且有一個後花園. 我是住在屋主那棟房子的地下室, 房間比之前的大, 床也比之前大且更舒服, 有自己的浴室, 冰箱和微波爐, 可以借用屋主的廚房和洗衣機, 而且我晚上可以將前後門的燈打開, 不用做任何家事, 只要把自己的房間和浴室打掃乾淨就好, 而且屋主有開暖氣 (地下室有獨立的溫度調節器), 還問我晚上夠不夠暖, 可以給我厚被.
雖然此屋主有養小狗, 但是小狗不會到地下室, 而且屋主愛乾淨, 所有的東西都收納的很整齊, 唯一可惜的是, 屋主走路的聲音很大, 我在地下室覺得很吵, 而且網路收訊差, 所以我多半是在學校待到晚上才回家, 不過他們願意在最後五週收留我, 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我倒是蠻驚訝得知屋主一家原本住在灣區, 十八年前才搬到Missoula, 因為我是無法想像自己搬到這裡常居.
that landlord sounds horrible…
我也是覺得分租一個房間的人,
真的沒有必要打掃屋主的家吧,
如果 landlord 有這樣的需要,
也該是再搬進去之前先說了…
還好她沒扣你什麼 deposit 不然我應該會更火
早知要受鳥氣這麼久,當初從這裡回去後就該搬了..辛苦你了.
租房子就是得賭看看..唉 !!
我事前有留字條給她
跟她說我何時搬 何時打掃
希望打掃當天她在場檢驗
避免事後扣我訂金
但是當天當我打掃完離開都不見她人影
所以我自己有拍照存證
避免她事後有藉口
我本來就打算後如果她找理由扣訂金
我就到她公司找她理論
因為我知道她很要面子
我是不介意打掃
只是當屋主自己都不是很愛乾淨
也不勤於打掃的時候
我就很介意了
我當初就是以為忍忍就算了
可是忍耐還是有限度的
只是沒想到最後還是爆發了
下回我要找自己獨居的空間
實在很難預料屋主或室友是甚麼樣生活習慣的類型
尤其一住五個月
還是不要虐待自己
日久見人心.真可惜是這樣的”分手”結局.新租處看起來很不錯,再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