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聽媽媽輩的人怨歎年紀越大, 新陳代謝越差, 喝水都會胖, 當時不知天高地厚的我, 只是挑高了眉, 左耳進右耳出, 笑一笑卻沒當一回事, 總覺得那檔事離我還遠的很.  高中時的我一天起碼吃四五次, 中午吃飯的時候, 自己的便當吃完了還不夠, 拿著空便當全班轉一圈, 舉凡怕胖的同學, 都會分一支雞腿, 一塊豬排, 一顆茶葉蛋, 甚至白飯給我, 加一加等於又吃了一個便當. 當時十幾歲的我, 真的很愛吃, 也很能吃, 高中三年卻一直維持四十七公斤.

怎知高中一畢業, 開始工作後沒幾年就變成五十公斤. 那時跟媽媽說我變胖了, 媽媽卻說女人每到一個年紀, 就算飲食習慣沒變, 也是會胖一點, 要我別介意. 來美國二年後又長五公斤, 本想是因為換了新環境, 身體在適應, 等到調適好後就會變輕, 錯, 那五公斤不但一直跟著我, 即使我吃的更少, 更清淡, 體重還是不減反增, 今天一秤, 五十八公斤, 按照標準體重表 "身高(公尺) x 身高(公尺) x 22" 來看, 我還在合理範圍, 但是按照台灣社會的標準 "(身高-100) x 0.8", 我肯定超重很多. 天啊! 我來美國八年, 就長了八公斤, 這樣下去還得了.

每次回台灣都覺得就算大吃大喝都不會胖, 待了二週反而覺得變瘦, 也許是台灣的健康飲食選擇更多, 也許是走路的機會變多, 也許是天氣熱蒸發身上的油, 也許因為吃很方便就可以少量多餐也比較定時吃, 也許是看到路上每個女生不管哪個年紀都瘦到前胸貼後背而感到壓力, 總之, 每次在台灣買的衣服, 尤其是褲子, 回到美國不用多久就穿不下了, 害我後來回台灣都不敢買太合尺寸的褲子.

Walking
在美國住久, 除非強迫自己, 且有毅力, 不然真的運動的太少. 平時不但坐在電腦前的時間變多, 也常開車開到商店門口, 下車走幾步買東西, 買完又開車走人, 近來連Window Shopping的機會也變少, 跟著連原本靠逛街當運動的機會也沒了, 不然我平常並不吃甜食或零食, 雖然三餐不定時, 但吃的並不多, 也蠻講究健康飲食 (多吃蔬果魚蛋雞, 少吃紅肉), 照理講雖然不會變瘦, 但應該也不致於變胖才是啊?!

要我吃甚麼都得算卡路里是不太可能, 不過看來得增加運動量才是根本之道了!

在網路上閒晃, 看到一篇研究指出, 在身上繫上步數計, 每天走一萬步, 約是五英里的路程, 但是必須用一天的時間走完, 對減重將有很大的幫助. . . walk 5 miles a day??  一英里我就嫌遠喊累了 (難怪我會胖) :p  沒想到我也有要減肥的一天, 真的是歲月不饒人啊.  先從買計步器開始, 一天一萬步是目標, 看來接下來的週末活動要多多安排健行了!

你呢? 你都是怎麼保持身材苗條, 來分享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