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失去意識且無復原可能時,你會希望持續被插管及靠呼吸器的方式活下去嗎?

你是否曾和最親近的家人討論過,你想要的善終方式?

你,害怕死亡嗎?

 

我還在台灣的時候就聽過王曉明事件。她十七歲的時候因車禍成植物人,父母把她照顧得無微不至,但還是比她早十年先走。後來妹妹將她轉往專業機構看護,她躺了快五十年 (2010年), 直到逝世都未清醒。王曉明的爸爸曾經向立法院請願,希望速訂安樂死法律,好讓王曉明可以解脫,但未成功。這件事在我年輕的心裡種下一粒種子,讓我開始關注有關安樂死這件事。

華人社會普遍不太喜歡談死,因為覺得不吉利。如果長輩不主動談到他們的身後事要如何安排,晚輩也不敢問,怕被罵在詛咒或是肖想分財產。在大家都不願討論,又不懂讀心術,而手足之間因不想承擔後果而沒人敢做主的情況下,一旦有緊急狀況發生,在急診室的當下,直覺反應一定是請醫生急救。但這一救,有可能造成生不如死的後果。

我無意間看到這本《有一種愛是放手》,這書名當下讓我以為是談論好好分手之類的感情書籍。仔細一看,才發現是討論如何讓重病的人好好善終。

前台中市立復健醫院院長畢柳鶯,當初選擇做復健科醫師,是因為不想在未來醫療生涯中,經常面對死前急救以及病人的死亡。萬萬沒想到後來實施全民健保,因為醫療科技進步和過度使用、加上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復健科有越來越多極重度失能的病人,深陷在生不如死的慘境,這比面對死亡還讓人不忍。

在作者親眼目睹78歲罹患失智症的公公,因插管臥病12年,那個生不如死的過程,才發現,能平靜地死,比安穩地活,更加困難。後來剛罹患小腦萎縮症的母親,也親眼目睹表弟長期插管臥床的慘狀,立即對作者表示未來絕對不插管。19年後已83歲的母親因病情惡化,要求作者協助在家「斷食善終」,三星期後安穩離世。

台灣目前出現一個兩極化現象,值得我們關注。台灣有生產力的年輕人口越來越少,但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和過度使用,老年失能人口卻快速增加。預計於2025年,台灣的老年人口將佔百分之二十 (每五個國民就有一人超過六十五歲),進入超高齡社會。

進入超高齡社會的同時,也意味著很多醫療相關的需求和費用也跟著增加。作者指出,台灣健保費用將近四分之一 (約二千億元) 用在重症末期的無效醫療,住在養護中心的病人有七成是無意識者。將近百分之八十的人是死在醫院或機構,因為許多病患是「被插管」,即便當初吩咐過子女不要插管;平均臥牀十年才得以往生,這樣的醫療算成功,還是失敗?

我們過度重視挽救生命,卻忽略讓生命好好離開的觀念。由於多數家屬和醫生沒有「以病人為中心」,沒有尊重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導致目前台灣有上百萬個家庭,正在面對家有重度失能者,長期臥床的困境。所以善終議題,不只是個人的,也是家庭、社會、甚至是國家的議題。

那要如何做,才能好好善終呢?作者先後出版《斷食善終》和《有一種愛是放手》,詳盡描述她的親身故事,引起廣大討論。她成為無數困在無效醫療中的病人及照顧者的求生窗口,進而發願成為善終推廣大使,並陸續協助80名以上的病患斷食善終。因為她相信:現代醫學讓人活得久,卻無法活得好。

「自然死」比「醫療死」更有尊嚴。書上談到,自古以來,人們在面臨死亡時,都是躺在家中大廳,由親人陪侍在旁,或有巫師、牧師、比丘/尼、家醫來訪,提供身心靈的照顧。人們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在摯愛的家人圍繞中,交代好後事。在不吃不喝幾天後,平靜的嚥下最後一口氣。家人依循當地傳統儀式,將親人送離人世,祈禱他們在天之靈庇佑活著的家族。這就是傳統的「壽終正寢」,也是人們心目中的「善終」。

但是,為什麼現在的社會,反而無法善終呢?我將作者提出的觀點,略分成三大困難。

困難一:法律不完善、「預立醫療決定書」不便利、宣傳不夠,導致無法發揮該有的效用。

作者談到,有鑒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不周全,2019年開始實施「病人自主法」,擴大適用對象,以及追加12種罕見疾病 (但還是有漏網之魚,例如帕金森氏症),並讓民眾可以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註記在健保卡上。

可惜,「病人自主法」還是不夠完善。其主旨在保護國人在疾病末期失能嚴重時,可以有拒絕無效醫療的生命自主權,但是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上」的「有行為能力者」。由於家屬無法代簽同意書,若發生急症或重傷而失去行為能力者,只能拖到末期選擇沿用安寧緩和條例。加上許多醫生尚不認為,讓「嚴重失能」的病人得到善終也是醫療的一部分。

目前「病人自主法」已經實施第五年,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人數不到七萬人,且多半以50-60歲、身體健康、社經地位較高的知識分子、且以北部人居多,主因之一可能是因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需要額外諮商時間、證人、及費用等不便利性、城鄉資源分配差異、社經地位與醫療資訊的落差,影響民眾對醫療自主的意識,導致簽署意願低落,因此在減少無效醫療、讓病人善終方面,沒有發生足夠的效用。

作者建議,如果「病人自主法」可以增加「失去意識者,可由家屬根據其生死觀,代簽同意書」、取消「年紀限制」、讓「預立醫療決定書」的簽署仿照安寧緩和條例,只要在醫院服務台將填好的表格資料,寄送到某個單位,就可以註記在健保卡上,簽署費用由健保給付並強力推廣,那麼我們不但有一套保障範圍完善的「自然死法案」(屆時可以廢除安寧緩和條例),民眾主動提前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意願提高,就能達到減少無效醫療,讓病人善終的目的。

困難二:病人和家屬需要提早討論死亡,達到共識,在緊要關頭時,能夠尊重病人的意願。

怕死,才是真正痛苦來源。民調表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想在家善終。但實際上,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死在醫院。善終的關鍵,就是為病人設想,而不是只顧及自己的情感和需求,或者恐懼及愧疚,而不肯放手。

二十幾年前我剛到美國加州的時候,在報上看過一則新聞。新聞提到佛羅里達州有一位已婚女性因意外變成植物人,靠呼吸器維生。由於她事前沒有留下生前信託或遺囑,丈夫便向法院提出撤除太太的維生系統,但岳父母反對而提告的事件。

雙方都是出自於愛,只是角度不同。我印象中法院的最後判決是依照丈夫的要求,撤除太太的維生系統 (因為在美國,如果已婚,決定權在配偶,不是直系血緣的父母)。

台灣的王曉明和美國佛州的這二個案例對我造成很大的震撼。一來我不希望家人因為意見不同而互告,二來我也不想那樣活著。所以我很早就在美國辦好生前信託,立下遺囑 (我的部落格上也明確寫出意願,也常跟周邊經常往來的朋友說)。

萬一有一天我意識不清、或需要截肢才能存活、或可能需要長期臥床、只要我無法恢復正常健康的話,請不要急救、不要插管、不要靠機器維生,讓我直接善終。到時候,請捐出我所有可用的器官,剩餘的就火化後樹葬或海葬即可。

我和朋友都是正常健康的人,不過我們平時也會為了健康理由,而主動做數日到數週的斷食排毒療法;禁食/斷食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上也有悠久的歷史。書上談到,末期病患選擇斷食善終,只是為了脫離病痛而做的一種手段。

從開始斷食到善終這二到四週的歷程,是事前經過充分溝通與準備,有時間與親密家人陪伴相處,在任何時間都可以反悔而恢復飲食,對家屬是珍貴且圓滿的體驗,對社會沒有害處,這和無預警、暴力式的自殺方式,完全不同。

作者強調,這段斷食善終的經歷,對往生者和親人而言都深具意義。讓往生者感受到尊嚴與愛,讓親人有時間透過陪伴和道別,與往生者產生更深的連結,足以克服喪親的悲傷,轉化成深深的祝福與歡喜。生死兩相安。對還算年輕、但因意外或重病導致無法恢復意識的病人,若能放棄無效醫療,甚至捐贈器官,造福他人,才是醫療科技進步的最大福祉。

病人在有自主意識時,若曾向家人表示要好死、不要歹活,不要插管急救,甚至有事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家人應該要尊重病人的抉擇。愛,不是把受苦的父母或兒女留在身邊伺候,而是順從他們的意願,以他們的最大利益為考量。臨終不送醫,避免無效醫療的折磨,讓重病者可以善終。

不作為,只陪伴。讓他們離苦得樂,因為死亡是另一段生命的開始,對死者和生者都是。

困難三:醫護人員也需要重新學習,並持續被教導「善終」的生命倫理素養教育。

作者在書中一開始就提到,在60年代發明各項高科技儀器,加上全民健保實施以後,只要家屬或醫生不放棄,末期病人幾乎沒有「真正死去」的機會。

Voluntarily Stopping Eating and Drinking (VSED自主停止飲食) 的定義是因持續而無法忍受的痛苦,有決策能力的人,自願且故意採取停止進食及水份的行動,已達到加速死亡的目的,此行為沒有醫療協助死亡或安樂死的法律與倫理爭議。

VSED是生命末期減少痛苦的選項,及病人的權力之一。在美國是合法的,壽險和健保都會給付,而且多數醫院都會願意協助照顧這樣的病人。美國最高法院確認,有決策能力的人,有權拒絕任何不想接受的治療。包括食物及水份,即使這樣將導致其死亡。

在英國也不需由法院審理,只要家屬和醫療人員對長期無意識或永久性植物人病人的「最大利益」有共識,就可以撤除鼻胃管,即便沒有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或預立遺囑。

作者觀察到,目前在台灣仍有許多醫生基於醫療本位和父權主義,著重在救活,而不是遵循醫療法規認知,及「以病人為中心」的生命倫理素養教育,依據對末期病人的「最大利益」為考量,造成很多醫療人員認為病人沒有活下去就是失敗。

因此,一旦家屬要求延命治療時,醫師又會害怕家屬提告,導致末期病人繼續被「無效醫療」折騰,也浪費醫療資源。現代醫療干預了天命,用人為方式延長生命,但是有誰考慮到末期病人和家屬的生活品質呢?什麼樣子的活著,才叫有意義的活呢?

台灣加護病房的密度之高,在世界排名第一,然而還是一床難求,因為有高比例的無效醫療,延長死亡過程。台灣健保號稱世界第一,約有二千億元是用在病人死亡前幾個月。如果花一百萬,讓病患多活一天,算不算有效醫療?

如果病患已無法自主,家屬和醫療體系也不願放手,這個苦難要如何友善終結呢?若能將健保省下的經費,轉而補助民眾的預立醫療諮商,以及其他更需要醫療才能恢復健康的病人,相較於後續無效醫療造成的浪費,不僅能將健保的醫療資源用在正確的人事物上,還能讓末期病患免於痛苦、得到尊嚴,也讓家屬提早恢復正常生活。

現代人忙著生活,無暇思考死亡,傳統文化也避談死亡,視死亡為不吉利和痛苦,使人們無法以客觀理性去面對終會來臨的死亡。但死亡是生命歷程中最重要的一個階段,可能發生在瞬間,也可能長達數年。

我認為,著手好好學習生死課題,在有充分準備下的死亡,可以讓病者得到善終,而家屬依舊可以感到美好幸福的。而善終是我們能給家人最好的最後一個禮物,讓亡者安然離去,生者沒有遺憾。況且,讓自己帶著死亡的覺知,可以讓人活得更有意義,珍惜剩餘時光完成遺願,並坦然面對死亡。

放手,也是因為愛。死亡不是生命的熄滅,而是一個靈性充滿活力的時刻。「我」是不滅的能量,靈魂會繼續下一段旅程。

 

謝謝你與我一起共享這本 《有一種愛是放手》。

也衷心希望每個人,開始思考生離死別吧,因為我們都已經走在這條路上了。

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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